第(2/3)页 这家黑店的老板和伙计可不老实,如果不镇住他们,十有八九不会说实话。 果不其然,项阳话音刚刚落地,立刻便有几十道目光射到身上。 不过这些人没有急着动手,而是在默默等待。 都是刀头舔血的江湖人,残忍谨慎已经深深刻到了骨髓里面。 他们要看看,项阳到底是不是真的雏儿。 “客官,这是一点小菜,您先垫垫肚子,好酒好肉马上就来。” 伙计端着一个小菜碟回来,他也很想知道项阳究竟是新手还是老鸟。 判断的依据,便在于筷子。 用自己的筷子叫做一招鲜, 伙计看到后知道是老鸟,上的是一般菜肴。 不一定美味,但肯定是正常的牛羊牲畜肉。 用客栈的筷子叫食通天,这个时候上的就是人肉了。 如果单单这样也就算了,不知道的情况下吃了也就吃了。但别忘了这是家黑店,不仅要杀人越货,还会把尸体做成饭菜。 “速度快点,不然砍了你的狗头!” 项阳冷哼一声,拿起客栈的筷子开始夹菜。 见此一幕,伙计心里有数,周围的食客也都明白了。 是个雏儿! 还是个有钱的雏儿! 简直是完美的肥羊! 碰上这样的公子哥如果不杀人越货,简直暴殄天物! 周围的流寇悍匪心中火热,但谁都没用主动出手。 群狼环伺,羊却只有一只,谁先动手谁就得死。 “客官,您的菜来了!” 伙计吆喝一声,听上去是在提醒项阳,但实际上却是在告诉周围人赶紧动手,后厨等着人肉下锅呢! “嗯!” 项阳点点头,随手夹起一块肉。 肥瘦相间,浓香诱人。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的话,根本分辨不出竟然是人肉。 吃人肉这种事情,自古有之。 暴元入侵时,只要比马鞍高的汉人都杀掉,腿全都砍下来挂在马屁上面,风干了做口粮。 五胡乱华时,汉人更是被叫做两脚羊。 除此之外,便是灾荒年代易子而食了。 第(2/3)页